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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建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达不到分户计量标准的建筑将不予验收

   日期:2007-12-19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SystemMaster    浏览:362    评论: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体制改革办公室透露,08年新疆开新文件建筑将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达不到标准要求将不得予以验收。

据新华社12月18日报导,从08年起,新疆所有城市开新文件建筑将全部按照热计量收费标准修建,进而改变城市冬季供暖期间按面积收取暖费的历史,节约大量能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体制改革办公室介绍,目前新疆城市主要采用集中供热,按面积收取暖费,用户对室温高低不好控制,低温则受冻,高温则要开窗散热造成浪费,还要负担昂贵的热费,供热企业也因为成本过高而运营困难。

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就是按照热量计量而不是供暖面积进行收费。这要求建筑的修建与改造从设计到施工都把节能保温作为目标,使用保温节能材料,保证主体外墙、隔层楼板等的保温性能,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按用户需要供热,在一个采暖期可比恒温供热降低采暖耗能20%以上,使用户供暖费和供热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新疆建设厅城建处调研员曾长平说,新疆从2004年开始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石河子等城市试点推行供热计量,目前,乌鲁木齐市供热区域内,由用户和政府投资进行热计量的面积已有100.6万平方米。

曾长平说,07年新疆90%的开新文件建筑实现了分户控制分户计量,从07年起到08年,新疆还将有80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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