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18日报导,从08年起,新疆所有城市开新文件建筑将全部按照热计量收费标准修建,进而改变城市冬季供暖期间按面积收取暖费的历史,节约大量能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体制改革办公室介绍,目前新疆城市主要采用集中供热,按面积收取暖费,用户对室温高低不好控制,低温则受冻,高温则要开窗散热造成浪费,还要负担昂贵的热费,供热企业也因为成本过高而运营困难。
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就是按照热量计量而不是供暖面积进行收费。这要求建筑的修建与改造从设计到施工都把节能保温作为目标,使用保温节能材料,保证主体外墙、隔层楼板等的保温性能,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按用户需要供热,在一个采暖期可比恒温供热降低采暖耗能20%以上,使用户供暖费和供热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新疆建设厅城建处调研员曾长平说,新疆从2004年开始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石河子等城市试点推行供热计量,目前,乌鲁木齐市供热区域内,由用户和政府投资进行热计量的面积已有100.6万平方米。
曾长平说,07年新疆90%的开新文件建筑实现了分户控制分户计量,从07年起到08年,新疆还将有80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