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 036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博物馆新馆外墙外保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房建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证书。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3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3月19日起至2008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4月8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05572(传真) 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