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该县建设局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该县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设计、招标、施工、质监、房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办公室,从组织和制度上为建筑节能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出台了《襄城县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章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把建筑节能项目纳入招标内容,不得甩项;质监部门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时必须明示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准销售使用;房产部门对未经节能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最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节能标准或没有节能措施的工程一律停工,在外墙保温施工后、外墙隐蔽前,由节能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及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据统计,今年上半共审批节能建筑项目13个,总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