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近日指出,为实现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中国应尽快进行能源价格改革。目前政府已经在研究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
2月2日,在“中国能源投资论坛——挑战能源市场新机遇”会上,陈清泰表示,现在存在着一种现象,虽然政府推动节能、转变增长方式的行政性信号已经十分强烈,舆论方面也准备充足,但由于人为扭曲,能源环境的压力没有充分转变为价格信号和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没有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经济驱动力,大多数地方和企业仍然我行我素。
“一方面,国家一次次设定明确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行政干预维护了一个资源依赖型的发展环境,抑制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政策的导向和政策目标相背离,致使经济增长中的许多突出矛盾难以解决。”陈清泰说,现在政府还掌握着很多重要资源的配置,控制着重要生产要素的价格;加之环境监管不到位,使得稀缺生产要素升值和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多隔离在了政府层面,政府的屏敝作用阻碍着经济信号的正常传递。当各地政府和企业依据扭曲的经济信号各自做出决策的时候,就不断地重复土地管理失控、投资过热、高能耗产品和产业快速增长、环境恶化等突出矛盾。
“现在,企业可轻易获得廉价生产要素的同时,环境管理并不到位,利润却在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地方还是企业,谁也不会平白无顾地转变增长方式,谁也不愿意冒险技术创新。在资源的低价政策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多分享了经济利益,而环境监管不到位,又使得哪家企业认真治理污染,它就会降低自己的市场竞争力。”陈清泰说。
根据“十一五”规划,中国单位GDP能耗到2010年将比“十五”末降低20%。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单位GDP能耗要下降4%。
今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韩永文在介绍过去一年宏观经济形势时表示,从2006年三季度所反映的情况看,单位GDP能耗已经出现下降趋势,“但是与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陈清泰表示,为实现“十一五”纲要的能源环境目标,政府应该以政策工具调控市场,以强大的市场力量逼迫市场主体选择节能环保的发展观。他提出五点意见:
第一,工业化、城市化是对能源需求最旺盛的时期,这是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中国这样一个大经济体,高能耗和低效益相叠加,使能源环境的矛盾变得更加突出。如果说这个发展时期能源需求高增长带有客观必然性,那么能耗的低效率则是不能容忍的。不能以重化工业阶段来掩盖能源的低效率,这是政策不到位和技术低级化双重作用的结果。
第二,降低能耗强度的根本途径,是改善产业结构和提高资源效率。实际上,政府早已看到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性,但多数市场主体依然沿着高能耗、低效率的路径前进。实践证明,中国有巨大经济增长动力,但是增长机制存在缺陷。如果不改变资源依赖型的发展环境和速度导向型的增长方式,就不能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机制。
第三,“十一五”规划纲要第一次把节约能源作为基本国策,提出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并提出未来五年单位GDP的能耗下降的目标。由此可见,中国政府为推进可持续能源,已经下了很大的决心,使国家下定决心的因素,则是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遭破坏的程度。为实现节能的目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各个市场主体的行为还主要受经济力量驱动。
第四,面对能源环境的严峻形势,通过分解节能指标、严格考核等来实现降低20%的目标,是一个重要措施。但面对不同企业、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的复杂情况,以政府人员判断层层下达的指标,很难做到科学合理。过度使用行政性工具,不仅有技术难度,而且还会增加管理成本,带来社会的不公。重要的是使政府的政策,包括价格、技术标准、法规、经营激励等措施,通过市场起作用,着重建立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机制,这样就可以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第五,市场主体的节能环保是一种经济行为,实现节能目标,要素价格和环境监管起着关键作用。按现有的要素价格,在企业利润还在增长的情况下,无论调整结构还是节能降耗都很难进行。当要素市场价格使那些低效率的产业和企业无利可图的时候,转变增长方式将成为市场主体的自然选择。因此,生产要素价格通过市场充分反应它的稀缺程度,以及严格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监管,并辅以税费的激励,是实现节能环保目标的重要经济驱动力。
陈清泰表示,要改变能源价格扭曲,很重要的是价格改革。“可喜的是,目前政府已再次开始研究成品油价格改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