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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外墙须设防火隔离带

   日期:2009-11-10     作者:SystemMaster    浏览:472    评论:0    

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日前出台。今后,民用建筑的外墙以及屋顶在保温材料的使用上必须安装达标的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

根据省住建厅转发国家公安和住建部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同时,住宅建筑的墙体也按照不同的高度确定了不同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其中,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度大于等于60米小于100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高度大于等于24米小于60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高度小于24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在建筑外保温系统施工上,规定要求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本文来源:济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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