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目录草案的编制根据近年来对施工现场的抽查及数据分析,历经调研、公开征集建议、分行业组成课题组起草初稿、专家论证、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等各个程序,并在2010年1月份召开了专门的专家审查会,根据审查会意见,形成了专家审定后的详细目录草案。
目录草案中包括禁止类产品38个(其中首次列入禁止目录或从限制改为禁止的产品13个),限制类产品46个(其中首次列入限制目录或扩大限制范围的产品15个),推广类产品42个。新版本第一次出台或加大淘汰力度的28个,比前5批平均每批12.6个增加了一倍多。对于生产过程毁坏耕地、污染环境的粘土砖、生产过程破坏耕地和植被的粘土和页岩陶粒及以粘土和页岩陶粒为原料的建材制品以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以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为原料的石棉瓦等一批能耗高、安全性能低的建筑材料,目录草案中明确将其列入了禁止使用的范围,其中,只有开关动作、不能实现自动调节功能的一种温控阀和能耗高、温度高、光效低、寿命短、安全性差的几种灯具等一批建筑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材料,也被列入了禁止使用的范围。
对“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等建筑外保温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度大于100米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墙式建筑不允许使用。因此被列入限制目录。白炽灯的能耗高,光效低,温度高,安全性差,寿命短,本版目录草案将其列为限制产品,禁止在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装修住宅中使用,毛坯房业主装修时要选择个性化灯具,毛坯房竣工后至装修阶段使用率低,可以暂安装廉价的白炽灯。
此外,对于泡沫混凝土、再生骨料、透水砖等一批能耗低、无污染,有利于提升城市建筑品质、节约资源、保护地下水质的建筑材料,被目录草案列为了推广类。公示收集相关意见并汇总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采取措施在城市建设中大力推广“低碳”建材。
各单位和市民可以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了解目录草案内容和反映修改意见的渠道,并在2010年4月15日前反馈意见。该目录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再次进行研究修改之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
从1998年起,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5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总共69种不能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功能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建筑材料被列为禁止或限制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这一管理措施对于规范本市建筑材料市场、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和建材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