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节能和保护大气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欧洲各国外墙外保温体系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中以聚苯乙烯做保温层加薄抹灰罩面的做法使用的较为普遍,为了规范外墙保温技术,由CSTB(法国建筑技术中心)与BBA(英国建筑标准局) 牵头编制,欧洲联盟建筑技术审批部于1988年6月发布了《墙体外保温体系(用薄抹灰罩面的聚苯乙烯保温)评估指南》(MOAT NO.22)。在此以后,又经过10多年时间的酝酿讨论,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大量补充修订,将由EOTA(欧洲技术标准审批组织)发布一个新的外墙保温标准,名称为《带抹灰层的墙体外保温复合体系指南》。这个新标准是欧洲带抹灰层的外墙外保温体系的技术总结,现将该标准的一些特点的要点简介如下。
⒈新标准涵盖了更宽的范围。
如前所述,1988年标准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所用的墙体外保温材料只限于聚苯乙稀,而且是采用薄抹灰的做法。由于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外墙外保温做法早已多样化,技术也日趋成熟,因此新标准涉及的范围涵盖了各种不同的保温材料,包括聚苯乙烯、岩棉、玻璃棉等等,也不限于薄抹灰。
由于该标准将由欧洲技术标准审批组织发布,在欧洲联盟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一标准对欧洲联盟所属国家均有规范作用。
⒉新标准更强调性能而不是具体技术做法。
近来,发达国家制订的新技术标准往往更强调达到所规定的性能要求,而不是规定具体的技术做法,此次修订的外墙外保温标准也是这样。只要满足标准规定的一些性能要求,技术做法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这就为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该新标准对墙外保温明确提出了6项简练而明确的基本要求,然后按此要求,从整个体系、保温产品、锚固件、边角件、抹灰层和加强材料等方面,就其检验方法和使用合理性提出了评估与判定的详尽细致的规定,但对外墙外保温的具体技术做法则规定甚少。
⒊新标准着重于外墙外保温的基本要求。
欧洲外墙外保温新技术标准,是反复围绕外墙外保温的 6条要求为:
a.机械阻力与稳定性;
b.着火时的安全;
c.卫生、健康与环境;
d.使用安全;
e.噪声防护;
f.能源经济与热量保持。
其中,噪声防护对外墙保温并不很重要,因为此项要求应通过包括该体系在内的整个墙体、以及窗户和其它孔洞来满足。
除上述6条以外, 还有一条,即"耐久性和可用性",也就是说,前述各项要求在该体系的寿命期内,在有关各种影响作用下均应得到满足。该标准还提出,在适当的使用和维修的条件下,该体系的假定工作寿命至少为25年。
⒋新标准规定了多方面的试验方法。
对于前述6项要求, 新标准规定了一系列的试验方法,这些方法比原标准要详尽得多,检测及评定项目也更为丰富。其中有一些方法沿袭原标准的规定,如穿孔撞击试验,即试验时用一穿孔器将不同尺寸的击痕块撞击外保温层表面,然后检测其击痕状况。有一些试验方法则有所改动,如为试验风荷影响而检测保温层抗吸力的试件,即较原先规定的方法有较大简化;此外,还补充了许多新的检测方法。
⒌新标准规定了该体系适用性的评估判断方法。
根据新标准对外墙外保温性能要求,以及按规定的方法检测的结果,该标准逐项规定了该体系各组成部分适用性的评估判断方法。例如,对整个体系及保温层对着火的反应按欧洲等级从A至F级评定;吸水性、水密性、冻融循环等按通过或不通过评定;磁撞阻力、硬物撞阻力、硬物撞击阻力、穿孔阻力按分级方式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