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保温材料  聚氨酯  外墙保温  外墙保温材料  保温  涂料  青岛  山西  烟台  公司 

上海大火曝外墙保温材料两种标准尴尬点

   日期:2011-01-13     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王宏宇    浏览:1152    评论:0    
尴尬的标准

    11月23日,在进行了42次准备后,季广其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三次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实验。实验设定在“苛刻的铝单板幕墙”条件下,使用了两种保温材料进行燃烧对比,一种是公认最易燃的E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但结构“具有防火构造措施”;一种是不燃的岩棉,使用普通结构搭建。

    实验显示,仅仅在施工中对结构进行过特别的防火处理,最易燃的EPS也能达到近似于不燃的岩棉的防火效果。这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所高级工程师对实验结果感到满意——这意味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推广成为可能。

    他在实验说明里这样解释这次实验的初衷:欧美标准基本都规定建筑在22米以上部分应使用不燃的保温材料,确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但中国缺乏质量过关的此类材料,却有大量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照抄欧美标准,则不燃材料稀缺,有机材料又生产过剩,不利于节能开展。他表示,国外的标准制定的年代比较早,其实在实践中也都在寻求“突破”,尽管实验中使用的方法对施工管理要求比较高,但毕竟是一条解决的途径。

    他欲言又止,最后告诉笔者,上海大火是中国系统构建构造防火、材料防火和防火安全管理体系难得的“历史转折点”,“避开不现实”。

    相比之下,季广其这次实验的合作伙伴,北京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振利的讲话要痛快得多。黄的振利公司是中国最早研究外墙保温的民营公司之一,黄本人也是业内的专家,一边做企业,一边讲课,自称“全国做外墙保温的人,基本全都听过我的课”。他还是目前中国唯一一部外墙外保温行业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又称144文件)的制定参与者之一。

    “这场火早晚要着。”黄振利说。144文件于2005年发布时,专家组当时就提出文件中缺失防火规范,但因为没有实验数据,决定边执行边实验,将来修订时增补到规范中去。2006年,振利公司和其他7家单位联合向住建部申请了研究课题,开始进行一系列的防火实验。

    2007年9月,实验项目由住建部科技司完成成果鉴定,“鉴定评价很高”,此后又补充了大量实验,收集了160多万个数据,修订144号文件的时机已经成熟。但“突破利益集团很难,到后来连座谈会也不让参加了。”黄振利说。

    2009年2月,央视新址一场大火,144号修订的计划彻底搁浅。“央视大火应该好好总结。”黄给市长写了两封信,没回复。黄于是在公司网站发布了《致市长的一封信——央视大火的预防》,提出“外保温防火分级的必要性及建议”,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央视大火后,公安部与住建部联手发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与144号文件作为标准不同,这是一个行政命令,又称“46号文件”。黄认为“文件不可操作性更厉害”,“凭空想出来个防火隔离带”,又给公安部、住建部写公开信,指“企业应为标准起草工作的主体,这是中国标准化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规定把全国现有的外保温技术规程中的技术核心部分,进行了行政规定,改变了所有外保温的构造。全国现有外保温技术规程岂不成为一张废纸?”他建议召回该文件,但仍未有答复。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07507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