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消防局对沙依巴克区吐鲁番路北一巷的第21小学的教学楼进行整体验收时,发现施工方提供的外墙保温材料挤塑板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是伪造的。经过核查确认,乌鲁木齐市消防局将这个案件移交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
乌鲁木齐市消防局验收科张世平:“对于外墙保温层燃烧性能的检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站来检验,目前也是新疆唯一一家能够对消防产品,包括装修装饰材料进行检验的机构。”
据了解,在施工过程中消防部门会不定期的对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抽检,以保证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和送检时的材料是一致的,可是一旦检验报告作假又没有及时发现,这就很有可能造成在火灾发生时,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和后果。
乌鲁木齐市消防局验收科张世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规定,对于供货商王某进行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如果清楚了你就签字,不清楚我再给你解释”王某(签字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这所学校的外墙保温板在施工过程中已经更换,保温板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