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建筑节能认识不到位,节能设计缺乏科学合理性,施工技术和工艺也跟不上……”日前在全市2008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会上,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直斥当前建筑节能推广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病,未按规定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企业和单位被点名批评。
从检查的59个工程项目来看,不少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认识不到位,为节省投资偷工减料的情况比较突出。房产商在售楼书中大多没有按规定明示建筑节能信息,有的擅自将原设计的外墙外保温改为外墙内保温,有的随意更改设计文件中选用的保温材料,比较普遍的是把原设计使用断热型铝合金框改为普通型铝合金框。检查发现有两家房产公司擅自取消了屋面的挤塑板,极个别单位还对检查持有抵触情绪,对限期整改的要求置之不理。
个别设计单位对节能标准不熟悉,理解不够,导致一些建筑节能项目从设计源头就存在缺陷,有的设计图纸对局部节能保温的构造做法不详细,不明确,有的节能表、计算书中构造与图纸不符,有的节能设计不切合实际,选用材料随意性比较大。设计上的缺陷,加上建设单位的不重视,直接对建筑节能项目施工技术和工艺产生了负面影响。比如,施工人员普遍没有接受岗前培训,对建筑节能的施工技术不熟悉,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不强。
从披露的检查结果来看,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存在四大通病:一是墙体保温沙浆厚度不均匀或达不到设计要求;二是冷热桥部位没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三是门窗和屋面选用的材料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四是楼地面未按节能设计施工。此外,还有少数施工单位对节能保温材料的性能不了解,随意更改保温浆料配比,在保温浆料中掺沙子、水泥,直接影响了保温效果。
“建筑节能推广遇到诸多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为建筑节能质量把关的部分监理单位没有尽到职责。”据市建设局通报,有的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很陌生,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仔细,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也不到位。检查发现,有的工地未等保温材料送检结果出来就急于施工。
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建筑节能宣传,提高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同时改进监管手段,对初步设计会审、招投标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证、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都要把好建筑节能关,以确保建筑节能按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建筑节能工作中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必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视情节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