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设计使用年限;
(2)使用注意事项;
(3)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要求;
(4)承包商的保修责任;等。
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护
(1)建筑物业主不得人为损坏建筑物的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在外保温已竣工的建筑物上进行外挂护栏、广告牌、空调室外机、架空通讯或供电供热供气线路等装置或设施的施工,或者建筑工程改造或重新外装修时,必须对原有的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保护;如果对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造成破坏,则必须对其进行修复。
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定期检查与保养
(1)应根据“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工程所处具体环境及使用特点,定期进行系统检查。
(2)应根据“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养、维修计划与制度,定期进行保养与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