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5日起,菏泽市消防部门将把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已经审批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将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尚未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
按照有关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根据防火等级,A级材料燃烧性是不燃,B1级为难燃,B2级为可燃)。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标准、规定。在新标准发布之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