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棉制品的耐火性取决于其中是否含可燃性添加剂,因为岩棉本身属无机质硅酸盐纤维不可燃。但在加工成为制品的过程中,有的要加入粘结剂或添加物,这些制品虽不自燃又不助燃(除以可燃性有机物作为粘结剂而又含量甚多,或者与有机发泡塑料复合成型制品者例外),但耐火性则受到较大影响。例如,以石油沥青作为粘结剂的棉毡,一旦受到火焰作用时,就开始冒烟。因此,沥青制品的耐火性较差,长期使用温度不宜超过250℃。用聚乙烯醇和有机质纤维素作为粘结剂的制品的使用温度宜低于200℃。用酚醛树脂作为粘结剂制成的制品,国外制定的最高使用温度可高于600℃;国内石化行业设计部门认为酚醛树脂在高温时会分解炭化,因而规定酚醛树脂岩棉板和岩棉管的使用温度不高于400℃。实际上这种制品当酚醛树脂粘结剂含量不高于3%时,仍属于不燃性材料。当使用温度高于400℃以上时,其与高温直接接触的一面,确有少许薄层棉毡出现酚醛树脂气化或炭化的迹象,但是整个岩棉制品的结构仍然完整无损,并不影响其使用性能,也不影响使用的主要技术指标——热导率。根据大庆石油学院的研究,用酚醛树脂制成的岩棉制品当加热温度逐步增加到600℃时,只有贴近加热面的一层岩棉板(约5mm左右)有冒烟现象,并在3~5mm处,出现了少量炭化层,但无损于绝热效果及长期使用,因为从整个制品的断面来看,其炭化层和冒烟现象,不再向厚度方向扩散和延伸。保温层也未受到任何损害和破坏。另外,该院还专门设计了一种装置,用来捕获冒烟的气体,将其集中并通过小孔喷出。通过火焰试验证明,这种气体是不可燃的。因此,当粘结剂含量高于3%以上时,用酚醛树脂粘结的岩棉制品的长期使用温度以低于400℃为宜。
但是,岩棉的使用温度应为长期使用温度,与短期最高使用温度和耐火性根本上是迥然不同的概念,考虑到岩棉在热环境中的塌缩、变质会导致导热性能的变化,保温隔热材料的长期使用温度均应小于最高使用温度。应按国家标准GB11835的规定,岩棉的最高使用温度即使粘结剂含量小于3%,也定为650℃;制品随容重的不同,最高使用温度为400℃(容重60~80 kg/m3)或600℃(容重160~200 k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