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广网伊宁7月6日消息(记者孙涛 伊犁台记者安晓云 李忠祥)为进一步规范在建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减少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在新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被使用,连日来,新疆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伊宁 市公安消防大队、伊宁市工商局、质监局对伊宁市新建工程加强了联合监督检查,对违法的施工工地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 月1日,联合检查组在对新华西路高层建筑群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多层、高层建筑工地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没有质检站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高层建筑侧面墙体已贴 至五层,总面积达到四百平米,伊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当场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并口头告知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电话告知工程负责人到大队进行详细询问,下 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7 月4日,联合检查小组再次前往该工程施工现场,现场监督其拆除已贴的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在检查过程中还对另一家新建工程进行检查,其外墙均使用保温砂浆 做保温层,但楼顶使用的是苯板,且没有没有质检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立即要求其停止施工,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对已贴的保温材料进行拆 除,并告知其在到期时进行复检。
本 着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的原则,联合检查小组对拒不进行整改的工地依法进行临时查封;对没有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没有质监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外墙保温材料 均视为不符合质量标准产品。此次检查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外墙保温材料的安全管理,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遏制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确保施工单位使用不 燃的、符合公安部规定标准的外保温材料,坚决杜绝因外墙保温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