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建筑外保温新规下的中国保温材料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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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重压之下国内保温材料企业何去何从?
据悉,“65号文”规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管一切从严,其中最具杀伤力的一款是“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所谓A级,按照现行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即指不燃材料(余下为B1级是难燃,B2级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国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温材料主要为EPS(模塑聚苯板)、XPS(挤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本质上均是“不可能达到A级的”有机泡沫塑料。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赵成刚解释说,即便加入阻燃剂,最高也只能达到难燃的B1级,“如果非得用A级,那就只能用不燃的岩棉、玻璃棉等无机材料。”
这一火灾重压之下的消防强制令,无异于釜底抽薪,意味着中国保温材料行业将面临着全线洗牌甚至淘汰的境地。面对如此强硬的政策,一些人士认为,目前的建筑外保温市场上,以EPS为主的有机材料一直是节能减排的宠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季广其透露,北京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曾于2008年做过一项市场调研,结果是北京市场上的保温材料中,EPS占到了72%,XPS占到了25%,聚氨酯和所谓无机材料只占3%。2010年中国生产的用于建筑外保温的EPS约为115万吨,而同年,无机保温材料中份额最大的岩棉及其制品的产量为86万吨,用于建筑领域的岩棉数量竟不足10万吨。现实的困境是,一旦“65号文”实施,有机保温材料撤出的巨大空白,短时期内如何填充得上?另外,中国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涂逢祥也认为,如果‘65号文’真的实施,会给我们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更要命的是,生产岩棉等无机保温材料本身,亦会倍增国家耗能负担。如此看来,“65号文”真要施行起来也阻碍颇多。但政策毕竟是政策,要改也非短期内能够实行的,一些面临淘汰的中国保温材料企业不妨考虑改变目前一些运营政策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法,或许能在重压之下找到出路。可参考以下几方面措施:
1.现有产品及技术的改进提高。提高产品性能,扩大品种规格,降低成本,以满足市场需要。
2.研制生产复合型多功能保温涂料。一种保温效果良好的涂料往往是两种或多种隔热机理同时作用的结果。各种保温涂料各有其优点,因此可考虑将它们综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进行优势互补,研制出性能优良的复合型保温涂料。
3.积极开发新型保温材料及相关技术。如低辐射传染涂料,高效薄层隔热防腐一体化涂料,真空绝热涂料等的研制。含有纳米或亚纳米微孔结构的涂膜及采用纳米材料制得的涂膜将是下一阶段保温涂料发展的热点之一。
4.注重环保,利用“三废”开发保温材料。环保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保温材料的研制应沿循涂料发展的潮流,向水性、环保的方向发展,避免使用有关环保法规中禁用的有害物质。而“三废”中有不少可以利用的成分,完全可以用来开发保温材料,部分或全部代替某种原材料,可降低成本,改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