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山东省节能降耗攻坚年,为确保年内和“十一五”末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万元GDP能耗分别降低4.5%和22%的目标,山东省今年将把节能标准的制(修)订作为突破口,完成100项左右节能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到“十一五”末期,山东省的节能标准将由目前的29项达到300项以上,初步建立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节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近20年来,山东省先后制定了29项节能方面的地方标准,主要涉及企业节能管理、节能产品评价方法、能源平衡、合理用能、能源监测以及太阳能、生物能利用等领域。2004年以来,省经贸委依据节能法和山东省节能条例,制定了30种工业产品能耗限额,这些能耗限额实际上也具有节能标准的作用。此外,省建设厅还组织实施了20余项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标准,并于2006年6月1日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和《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随莲认为,节能标准和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为全省经济发展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最突出的问题是现有标准老化严重。据介绍,目前山东省实行的节能标准大都是在1995年以前发布的,标龄最长的达16年之久,远远超过国际上5年一个制(修)订周期的通行规定。此外,山东省节能标准还存在种类和数量偏少、体系不健全、经费不足和推广实施力度不够等问题。统计显示,目前全省拥有节能标准的企业仅占一成。
鉴于目前全省节能标准体系的发展状况,山东省经贸委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编制了《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发展规划》,并制定今后一段时间节能标准工作的发展目标:2007年,完成100项左右节能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初步建立节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2个分领域的标准子体系框架;到“十一五”末,完成300项以上节能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初步建立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
为加强标准化专业组织的建设,在今天召开的全省节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布正式成立。该委员会集中了全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重点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众多节能专家,其任务是组织实施节能标准的研究、制定、审查和推广实施,为省经贸委和省质监局推进节能标准化当好参谋,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