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近期开展建筑外保温材料排查整治行动,共检查47个建筑工地,责令更换、没收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12000平方米。
据悉,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次发文,就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消防监督提出要求。针对石河子市外保温系统消防监督的实际情况,新疆石河子消防支队把提升外保温系统的监管作为落实《新疆消防条例》、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对外保温系统监管力度,支队明确专人负责外保温材料的监管,要求辖区消防大队做为在建工地的监督管理主体,外保温材料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必须在监督单位的监管下进行产品见证取样;高度超过24米的居住建筑、超过50米的居住建筑,应进行外保温材料监督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