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有4起消防违法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并向社会通报。
这4起消防违法案件分别是:
天鑫家园:该小区1至3号楼建筑面积总计3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1层,使用性质为商住楼,由朝阳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承建。经现场检查测试:1号楼整体和2号楼局部外墙所采用的保温材料是可燃的,未达到A级标准。
天盛嘉苑:该小区1至3号楼建筑面积总计8.8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7层,使用性质为商住楼,由朝阳天富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建。经现场检查测试:1号、2号楼外墙所采用的保温材料是可燃的,未达到A级标准。
义美家园:该小区44号、45号、47号楼位于长江路四段,建筑面积总计1.5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使用性质为住宅楼,由朝阳众邦公司对其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经现场检查测试:44号楼整体和45号楼局部外墙所采用的保温材料是可燃的,未达到A级标准。
淮河新村:该小区10号楼位于中山大街二段,建筑面积总计1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使用性质为住宅楼,由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经现场检查测试:10号楼局部外墙所采用的保温材料是可燃的,未达到A级标准。
针对上述居住区所存在的问题,市消防局给予如下处理决定:
对天鑫家园、天盛嘉苑、义美家园、淮河新村等建设项目在外墙保温施工前,均已经多次向市消防局咨询过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的具体要求,市消防局多次明确对其答复,告知其必须采用A级外墙保温材料。
该四家施工单位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仍然知法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决定给予朝阳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朝阳天富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众邦公司、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停止施工,拆除已施工完毕的外墙保温部分,并各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