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对外墙防火保温材料系统整体性要求
1、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2、外保温系统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柔性面砖等轻质饰面材料,不宜采用饰面砖。当采用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系统必须经过大型耐候性检验。
3、外保温系统饰面层采用饰面砖时,其抹面胶浆中的增强网应选用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的后热镀锌电焊网和玻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