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业主王女士的电话,咨询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外墙保温的相关事项。王女士表示,自己所在的小区也属于无人管理老旧小区,冬季室内温度也是不达标,为何今年的改造项目中没有他们小区。那么要是想做外墙保温,能不能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比例来做?
就王女士所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所在高新区(新市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所在小区如果要做外墙保温,可以向所在社区递交申请与相关材料,之后由社区递交到区物业监管办,再由区物业监管办递交给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办公室。之后,再经由专业人员考察,纳入下一年度项目改造计划。
目前,外墙保温是首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尤其是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冬季室内温度不达标,是投诉相对比较集中的问题。
据建委墙改办的相关规定,外墙保温费用承担比例为5:3:2,政府承担50%,单位承担30%,个人承担20%。据了解,今年外墙保温改造有别于去年的试点改造,今年将完全按照墙改办相关规定比例5:3:2来改造。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天山区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比例来实行的,目前,已经有一部分业主递交了自己的20%,改造工作已经正常开始。
水磨沟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闫主任介绍说:“外墙保温改造不仅仅只是外墙的改造,而是包括一、外立面墙;二、屋顶屋面的防水、保温;三、窗户的更换,由原来的老窗户改为双玻的塑钢窗;四、楼道粉刷、单元门更换;五、地下室顶层做保温;六、一楼阳台以下贴外砖等六方面。目前外墙保温的市场价是214元/平方米。一栋楼大概是3300多平方米,按照业主承担的20%来算,业主承担43元/平方米。”例如:住房面积为70平方米,按照比例业主承担20%,核算的费用大概是3010元。
破产企业的老旧小区30%没有单位承担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各区物业监管办及相关部门。据了解,目前首府还属于集中供热阶段,并没有进行分户计量。考虑到受益单位,在没有单位承担费用的情况下,也可以商定由供热单位来承担30%费用。供热单位在承担改造费用之后,受益的还是供热单位,并且还可以减少空气污染,支持首府的蓝天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