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管理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外墙外保温系统,限制使用外墙浆体保温材料。违反通知要求的,将不得通过设计文件审查与备案,不得竣工验收备案,不得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了解,外墙外
保温系统,保温隔热性能优于外墙内保温系统,能避免外墙内保温墙面开裂、二次装修不便等弊病。《通知》指出,今后,建筑节能设计应优先选用外墙外保温,且自2007年6月1日起,严寒、寒冷地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设计与施工中,禁止使用浆体材料。违规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于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