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是创建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据统计,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我省属冬冷夏热地区,目前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为50%,即建筑采取节能措施后,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约50%。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要使建筑物达到节能50%的要求,主要可以通过对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屋顶)使用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新能源节能照明的应用等途径来实现,房屋建好后的节用能管理也十分重要。达到节能50%的节能住宅增加的造价一般在100元/平方米左右,以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用户一次性增加投入约1万元。按每年平均使用空调电费3000元计算,节能住宅每年可节约电费约1500元,7年即可收回一次性投入资金,房屋使用寿命按50年计算,用户还可赚回6万元。
根据部署,到2010年,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开展建筑节能65%以上的低能耗和超低能耗的试点工作。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逐步对高能耗的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从现在起到年底,将对政府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校园大型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争取明年上半年针对高能耗项目出台改造方案,先对3至5个有典型意义的高能耗建筑项目进行节能改造试点。据透露,为了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我市正在积极研究出台建筑节能方面的经济激励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建筑节能的热情和积极性。
[稿源:长沙晚报]
[编辑:徐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