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设计、采购、使用不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相关标准的用水器具摄影/邹煜
本报特约记者任秋平报道 《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目录》的编制工作于2006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集建材候选品种,根据应征结果,结合相关依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有关专家和行业协会及科研机构的意见,与此同时北京市建委建材办按照产品类别组织了防水材料、墙体材料、保温材料、混凝土外加剂、门窗五金及建筑扣件等专家研讨会,初步形成了《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目录》讨论稿。近日,相关专家对该目录中部分禁限产品与替代新产品进行了深度研讨。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禁限使用的产品除关注环境与公众健康外,更兼顾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影响,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劳动者的健康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使文件编制更趋法制化与人性化。
研究中拟禁止使用的产品
混凝土复合型多功能类膨胀剂和复合膨胀剂类防水剂。这两项产品随着预拌混凝土的大量使用应运而生,曾在以往的工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产品配方构成复杂,由于环境原因,混凝土质量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在出现某一方面质量问题而需要对外加剂组分进行调整时,势必会引起其他组分的掺量变化,意即“触一叶而动全盘”,使得产品性能难于控制而受到影响。前者会导致混凝土性能不稳定,后者易造成大体积混凝土开裂。
非节水型用水器具。该类产品包括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北京为严重缺水城市,依据《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器具的通知》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禁止设计、采购、使用不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相关标准的用水器具。
质轻可锻铸铁类脚手架扣件。产品包括重量<1.05kg/套的直角型扣件;重量<1.2 kg/套的旋转型扣件和对接型扣件。禁止使用该类产品在国内没有先例,编制过程中在反复征求意见、广泛论证。而目前大部分该产品的力学性能难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因此用重量限定扣件对不法厂家在生产中偷工减料、租赁单位故意采购不合格扣件的行为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该产品采用涤棉无纺布加玻纤网格布复合而成,目前市场上大量采用低劣涤棉无纺以及高碱性玻纤网格布,拉力低,耐久性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及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导向目录(2005-2008)》均将其列为限制使用的防水材料,仅能够用于Ⅲ级及以下防水工程。
12项研究中拟限制使用的产品
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两者均使用袋装水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因此前者不得在规划市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建筑工程使用,后者不得在四环路以内新开工建筑工程中使用。替代产品为预拌混凝土。
喷射混凝土用粉状速凝剂。限制使用的原因是产品回弹高,喷射混凝土损失大;扬尘大,污染环境,易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故不得在规划市区内建筑工程及所有重点工程中使用。替代产品为液体速凝剂。
推拉窗。因其保温性能、隔音性能差被限制使用。今后不得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建筑工程居室外窗,包括居室和客厅。替代产品为达到节能和隔音要求的平开窗。
聚苯颗粒、玻化微珠等颗粒保温材料与胶结材料混合而成的保温浆料。限制使用的原因为该类产品单独使用达不到65%的节能要求,故不得单独作为保温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工程。替代产品为薄抹灰外墙外保温体系。
墙体材料限用产品包括三种。一是锦料和以陶料为原材料的建材制品;二是低强度的轻集料砌块;三是实心砖。与同厚度多孔砖、空心砖相比,墙体保温隔热性能差,导致保温层过厚,存在安全隐患,故不得用于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
沥青类防水卷材热溶法施工。因热溶法产生的气体影响施工人员健康,且操作不当易发生火灾,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学校医院、居民区、加油站及附近的建筑工程,操作区域狭窄密闭的施工部位限制使用。替代产品为防水卷材冷粘法施工工艺。
光面不渗水路面砖。因该产品不渗水,防滑性能差,故人行铺路、户外广场、公园甬道限制使用。替代产品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渗水型混凝土砖。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因该排水管易渗漏污水,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因此在住宅小区和市政管网所用的埋地排水工程中限制使用。替代产品为承插口排水管、塑料管材。
内腔粘砂灰铸铁散热器。就是以往常见的老式大暖气片。因其内腔结砂影响计量器具的使用,因此在新建、改建住宅工程中限制使用。替代产品为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或其他符合标准的新型散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