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标准相继发布实施,填补了多项节能标准的空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建设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21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27项有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在《住宅建筑规范》中也充分体现了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的要求。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先后颁布实施,不仅解决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中急需标准支撑的局面,解决了建筑建设过程中一些环节没有节能标准可依的问题,填补了节能标准的多项空白,而且使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从《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起步,扩展到覆盖全国各个气候区的的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从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扩展到所有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从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扩展到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检测、评价、能耗统计、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从传统能源的节约,扩展到了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基本实现了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也促进了许多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标准得以推广。
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约束引导作用,全面启动工业建筑和生产工艺节能设计标准制定。2005年~2007年,建设部下达了332项涉及14个工业行业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编制修订计划,其中,《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工业建筑节能统一标准》60余项标准涉及节能设计规定,这些标准批准发布后,将对工业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产生重要的影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合理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部在重点开展节能标准规范编制的同时,加强了有关能源资源合理利用标准规范的编制修订工作。批准发布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等24项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等34项标准的编制工作。这些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为工程建设领域的能源资源合理利用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