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与美国环境保护署签署互认谅解备忘录以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一直在与对方就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节能认证实施程序的协调进行合作。
虽然中标认证中心综合部部长崔华认为,这个过程较为漫长,但目前双方已将认证的产品门类定在办公设备和家电产品上,入围的近10项产品经进一步筛选后,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作为促进节能的一大手段,中国的节能认证产业已初具规模。每年入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由中标认证中心经认证后推举。而据最新消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望在今年实现强制购买。
中外节能互认
中标认证中心和美国环境保护署能源之星签署的备忘录是后者首次与国外机构正式签署的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其后,双方会对中美节能产品现状进行分析,开发相互认可的统一的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崔华介绍,因为国内外的节能标准有差距,只有差距不太大的产品才能达到互认的基础。
“能源之星”标志是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推广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一旦中标认证中心与其建立了互认的规范,中国的节能产品出口将能使用能源之星的标识,还能得到美国法律规定的对能源之星认证产品的补贴。比如,一个节能灯泡就可以获得几美元的补贴。
此互认体系将选择部分产品进行试点,企业一次申请,即可获得两个认证标志。目前的范围定在办公设备和家电产品两大门类上,今后将逐步扩大协调互认的产品范围。
此外,中标认证还与澳大利亚、韩国的认证机构建立了互认体系,并正在努力和全球环境基金会达成共识,建立亚太区的标准标识互认。
认证促节能
事实上,认证体系并非新生事物,比如ISO系列就是产品质量认证重要的体系。而认证也已发展为一个新兴的产品服务中介行业。
成立于1998年10月的中标认证中心(当时全名为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是国家惟一授权开展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中国“节字标志”认证的管理和实施。
崔华介绍说,经中标认证中心认证为节能产品的建材装饰企业将近200家。有的产品国家规定要进行强制性认证,有的却需要企业自愿性认证。
“认证之前要有一个标准,对于没有确立行业节能标准的产品,我们是无法进行认证的。国家的节能标准相对较高,所以仅有20%~30%企业能达到。”崔华说。
她认为,认证最重要的是真实度和有效性。在接到一个认证项目后,中标认证中心首先会分析该行业的认证风险,确定认证模式,然后进行产品的抽样检测,还要对工厂进行检查。
政府有望强制采购绿色产品
崔华还介绍,中标认证中心于2004年首次推举产品入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于其后几年每年更新一次目录。目前最新的目录是去年7月发布的。
而今年3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
崔华称,今年的政府采购清单推举认证已经开始,并已上报有关部门,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15号)。文件第45条中提到,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性采购高效节能、节水产品。
链接
中标认证中心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系统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中国“节字标志”认证的管理和实施。
自1998年启动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工作以来,在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检测机构,特别是生产企业和广大用户的大力支持下,中标认证中心已先后开展了50余种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包括家用电器、办公设备、视听产品、照明产品、机械产品、燃气产品、建筑产品、电力设备等,有近500余家国内外一流大型企业的部分产品通过了中标认证中心的“节字标志”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