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长沙市全面铺开了以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为主题的节能工作,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长沙市万元GDP能耗下降3.8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57%,能耗降幅位居湖南省第一,领先中部省会城市。
当前,主要有五大问题困扰节能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一是部分用能单位主动节能意识不强。比如,被列入全市50家重点审计的用能单位主动实施审计的不到10%。二是配套法规制度有待完善。现行的《节约能源法》第九条规定,各级政府应该加强节能监察,但一直没有可操作的监察细则。能源执法只有责令整改权,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大大的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资源节约和能源利用监测、统计、计量等基础工作滞后,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四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五是企业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投入的资金和节能任务不匹配。
要实现用三年时间争创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这一目标,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节能与发展、环保与发展的关系,不断强化制度创新,以科学的机制实现管理节能。
1、抓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当前,无论是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节能管理都是薄弱环节,但开展具体工作时必须突出抓重点领域。一是工业领域节能。要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借传统产业升级实现结构节能。二是搞好建筑节能,提倡绿色智能建筑。建筑物是重点用能产品,我们要在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努力推进节能,要逐步建立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使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实现节能50%的要求。三是强化交通节能。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省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推进公交优先;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降低车辆空驶率。
2、强化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各区县(市)政府要组建(完善)能源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节能规划和节能工作的目标,积极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地方配套政策。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操作细则,研究出台加强能源审计、能源监察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推行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培育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和创新节能服务模式,引进、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加入节能服务行业。
3、建立能源使用效率责任追究制。要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制度,实施节奖超罚。
4、推动能源执法常态化。要探索建立能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耗能企业节能管理。要通过常态化的执法管理,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责任制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对能效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监察,真正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耗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