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9月2日 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9月10日起实施《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凡在福建省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经查实、处理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政府投资的相关活动。
《办法》规定了建立违法违规档案的范围,对少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给予从业限制,区分不同情形,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接政府投资工程或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活动。对于注册执业人员和工程“掮客”、包工头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不得选择其参加工程建设活动。
《办法》还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本办法规定的从业限制要求列入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应当查询公布的违法违规档案,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其投标资格。
据介绍,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黑名单”的范围和禁入限制作出详细的规定这在我国尚属先例。